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4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300.00万张,30.00万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9年9月11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42.7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赎回条款之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3年9月12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收市后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876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876手可转债。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公司现有总股本160,557,82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691,729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159,866,099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00,000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申购日(2023年9月12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将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5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300.00万张,30.00万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9年9月11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42.7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赎回条款之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3年9月12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收市后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876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876手可转债。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公司现有总股本160,557,82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691,729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159,866,099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00,000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申购日(2023年9月12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将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