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花样多 8月18家公司股东收到监管函
◎柴刘斌 记者 郭成林
违规减持屡禁不止,监管亮剑从重从速。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8月,上交所、深交所共发布18份关于上市公司违规减持的监管文件。从违规类型来看,主要有期限内违规买卖、各项持股比例变动违规等。从违规主体来看,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也存在多个股东组团违规减持现象。
近日,中国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这份“减持新规”成为当前活跃资本市场的一大重要举措。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当继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细化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操作细则,使上市企业的减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不给意图通过违规减持获利的人以“可乘之机”。
频现期限内违规减持
最新一批违规减持案例呈现出哪些特征?
记者梳理公告发现,在18起违规减持案例中,有5起为违反期限内不准减持的要求。
如博杰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曾宪之,在7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1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交易金额406.02万元。两天后,博杰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业绩比上年同期下降87.89%至91.52%。该交易发生在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前十日内,属于违规减持。深交所要求其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又如,某化工上市公司时任监事于1月3日至10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分4笔卖出254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成交金额合计约86万元。该公司于1月12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增公告,该监事卖出股票的时点均处于业绩预告前十日内,构成业绩预告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上交所对该监事予以监管警示。
还有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仁东控股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2年5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仁东控股股票30万股,占仁东控股总股本的0.05%,交易金额203.4万元。
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部分高管因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在仁东控股受到行政处罚后未满6个月的期间实施股份减持,属于违规减持行为。深交所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8月21日,深交所一纸罚单还揭开5家上市公司股东张鑫连续违规减持的细节。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张鑫为盐湖股份、浙江世宝、华中数控、润建股份、蓝盾股份原股东。2021年至2023年期间,张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上述5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后,未满六个月即转让所受让股份。深交所对张鑫提出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并对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认为,违规减持行为屡禁不止,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大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通常掌握信息优势。例如,在定期报告或其他重大事件披露之前,他们是最早接触到相关信息的,因此在客观上具备利用信息优势提前“抢跑”,进行违规减持的能力;另一方面,违规减持通常牵涉巨大的获利空间,将手中股票在一个比较高的价位上套现,就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这就构成了大股东和董监高违规减持的主观动机。
“持股比例变动违规”占比最多
前述18起违规减持案例中,因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而违规的占到8起,其中既有一次性减持超过5%的,也有接二连三减持累计达到5%的。
如深市某公司高管,2021年6月17日至2023年8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017.0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2%。交易完成后,其持股比例由15.09%降至9.67%。
深交所认为,该高管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及停止卖出上市公司股份。
又如大商集团,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大商集团一致行动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3.08%的中兴商业股份。2019年4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大商集团先增持1.74%后减持4.81%中兴商业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20%;变动后,大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13.85%,变动比例达6.15%,属于违规减持。深交所对大商集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还有安乐集团,2020年6月17日至2022年2月14日,安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佳力图,合计减少持股比例5.59%。安乐集团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能及时停止买卖,也未能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而是继续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直至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约10.20%时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主动违规减持股份127.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上交所对安乐集团予以监管警示。
此外,瑞康医药控股股东张仁华和韩旭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8836.79万股,合计持有瑞康医药股份的比例由31.59%降至25.72%,累计变动比例达到5.87%。张仁华于2023年5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0.15亿股,减持比例为1%。深交所要求,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前,记者曾统计,今年初至8月9日,A股已有50多家公司股东因违规减持,收到“罚单”或被采取监管措施。不少股东试图通过违规减持手段套现,扰乱市场秩序,成为监管机构的严厉打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