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两份《技术开发合作协议》能否顺利实施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预计两个技术项目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目前两个技术项目在研究开展期内可能会存在超出现有技术水平和研发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可能面临研发项目推进缓慢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等风险。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协议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祥”)以氧氯化锆为主要产品,该产品为锆的无机盐,主要应用于生产核级锆、高纯氧化锆、高纯纳米复合氧化锆、硫酸锆、碳酸锆、硝酸锆等,也适用于纺织、皮革、橡胶生产、加工添加剂等,是极为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新材料。为进一步提升辽宁华祥在该领域的行业地位,拟与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福建物构所”)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基于盐酸体系下基于耦合萃取技术分离富集铪的研发项目并签订合作协议;拟与中稀(成都)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成都”)共同参与研究开发盐酸体系下的锆溶液提取钪及铪工艺包的设计项目并签订合作协议。
(二)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21MA0XXLEG4R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玢
注册资本:12,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柳城经济开发区
营业期限至:2018年7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无机盐制造(以上经营范围中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曹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880831876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55号
有效期限:自2021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4日
业务范围:研究物质结构,促进科技发展。物理化学研究无机化学研究有机化学研究分析化学研究催化化学研究新技术晶体材料研究金属腐蚀与防护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与学术交流《结构化学》(英文版)出版
关联关系:公司与福建物构所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稀(成都)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7FDGE744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四川大学科研综合楼(世外桃源广场)A栋912
营业期限:2022-01-2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贵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铁合金冶炼【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增材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分支机构经营】;磁性材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磁性材料销售;超导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超导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耐火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防火封堵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线、电缆经营;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核材料销售;民用核材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稀成都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与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 方: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共同开展新型锆铪分离萃取剂的开发,并通过耦合eb-电渗析平台建立低成本、环境友好、高附加值及生产可放大的新型铪锆液-液萃体系,得到高富集度(3N级)的富铪产品;旨在通过新型萃取体系的建立实现Hf的优先萃取富集,并为后续的产业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二)各方主要分工
甲方负责锆铪电渗析耦合萃取分离优先富集Hf工艺研发的总协调,及时验证并确定萃余液是否满足已有氧氯化锆生产线工艺;乙方负责锆铪电渗析耦合萃取分离优先富集Hf工艺的研发,以及萃余液用于生产氧氯化锆的兼容性研究。
(三)研究开发经费
根据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进展情况分期支付研究开发费用。
(四)技术成果知识产权
因履行协议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合作各方均有权作为专利权人,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五)协议的生效
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与中稀(成都)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 方:中稀(成都)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针对甲方对富锆溶液中钪资源回收的需求,双方共同开展适合甲方盐酸体系下的富锆液中提取钪元素的萃取剂的开发,建立低成本、环境友好、高附加值及可满足甲方已有生产线的新型钪锆液-液萃体系,对富锆液中稀土钪资源的富集回收,使钪的回收率大于95%;及盐酸体系下耦合萃取分离富集铪工业化方案设计。
(二)各方主要分工
甲方负责课题研发的总协调,及时验证并确定萃余液是否满足已有氧氯化锆生产线工艺;乙方负责锆钪萃取分离富集Sc工艺的实验室小试和盐酸体系下耦合萃取分离富集铪工业化方案设计。
(三)研究开发经费
根据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进展情况分期支付研究开发费用。
(四)技术成果知识产权
因履行协议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合作各方均有权作为专利权人,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五)协议的生效
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福建物构所签署的《技术开发合作协议》,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的技术资源和优势,可以更快推进“盐酸体系下基于耦合萃取技术分离富集铪的研发”项目的发展,提升辽宁华祥在该领域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与中稀成都签署的《技术开发合作协议》,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的技术资源和优势,可以更快推进“盐酸体系下的锆溶液提取钪的研究及提取铪的工业化设计”项目的发展,提升辽宁华祥在该领域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两个技术项目尚未开发完成,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1、目前两个技术项目在研究开展期内可能会存在超出现有技术水平和研发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可能面临研发项目推进缓慢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等风险。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两个技术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福建物构所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2、《中稀成都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