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 夯实北交所发展根基
◎记者 张雪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从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三个方面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
“一流企业成就一流交易所。本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增加优质企业供给”,北交所总经理隋强在北交所“深改19条”全国首场政策解读会上表示,北交所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服务的广度、深度和精度。
“上市公司质量是交易所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和生命线,北交所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高质量上市公司,才有可能吸引更多成熟投资者进入,产生良性循环。”申万宏源专精特新首席分析师刘靖表示,开市一年多以来,北交所市场建设进展顺利,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功能初步显现。目前,北交所上市公司已有218家,是开市时的近3倍。上市公司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近五成,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九成,体现了北交所“更早、更小、更新”的服务特色和市场定位。
在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方面,《意见》强调将促进能够支撑市场深度、体现市场优势、具有品牌效应的企业上市,将更加凸显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作用,体现北交所差异化错位发展的市场定位。同时,支持地方政府培育输送优质企业资源,做好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即四板市场)的衔接,持续深化与四板市场的深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对接。一系列举措将鼓励创新驱动企业相继涌现,形成集群效应。
此前,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型企业新三板挂牌申报与审核制度,就已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型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的两种便利机制。近期,各地证监局迅速响应,联合地方经信、金融等部门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政策培训等形式,进行政策宣讲及首批上市动员,强化日常监管与辅导监管协同,持续优化服务举措。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一场持久战,任重道远。有市场人士对记者分析,目前北交所存量企业,有的公司需改善经营业绩,处于盈亏边缘;有的公司治理能力和内部控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公司创新驱动能力有待提升;有的公司市场认可度有待加强。
在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方面,《意见》提出制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方案,促进公司综合能力全面提升;落实更加科学精准的特色监管制度,因企施策,发扬“绣花针”精神,精细化管理、智慧化扶持。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质效,提振市场信心。
着眼于支持中小企业更好更快上市、促进优质投资标的供给,在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方面,《意见》还统筹安排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压缩北交所上市整体流程的时间长度和等待成本,并加快北交所公司的上市节奏。
一方面,《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持续监管优势和规范培育功能,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探索建立新三板优质公司快捷升级至北交所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意见》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利于吸引未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直接在北交所融资。
“北交所是新兴市场,尚处于市场建设初期,聚集一批优质企业是交易所发展的基础和流动性提升的关键。”资深专家对记者表示,北交所允许IPO将有助于推动其形成市场特色和比较优势,强化市场对北交所作为独立市场以及服务中小型创新企业这一市场定位的认知,推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同时,北交所上市公司平均融资规模不大,适度的融资将有效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并与沪深交易所保持错位,总体上有助于拓宽市场覆盖面,形成服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