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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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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以短信、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国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铁流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TIELIU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 公司证券简称未发生变化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2018年,公司全资收购德国Geiger GmbH公司,新增高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业务;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1.52亿元资金投资于“年产60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推动公司业务从传统动力汽车零部件向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扩展;2021年,公司全资收购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国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助力公司全面打造商用车后市场平台经济新模式。

至此,公司业务由原来单一的汽车离合器及其他传动系统零部件制造拓展为汽车传动系统制造、高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商用车全车件智慧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为准确反映公司业务情况和战略定位,经公司审慎论证和研究,拟对公司名称进行以下变更:

1、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铁流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拟将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TIELIU CLUTCH CO,.LTD”变更为“TIELIU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不存在利用变更事项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变更名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作相应修改或变更登记与备案。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证券简称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前以“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名称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授权相关代表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公司名称及《公司章程》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智林、国宁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是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需要,计划与关联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农商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存款业务,拟增加存款额度20,0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87221XY

成立时间:2005-06-30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72号

法定代表人:朱晓龙

注册资本:163505.1311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基金销售

主要股东: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望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杰丰服装有限公司、杭州永亨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预计与余杭农商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公司认为余杭农商行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与余杭农商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7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兴国路398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

至2023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9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德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智林、国宁、张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12: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兴国路398号

邮编:311100

联系人:周莺、梅雪

联系电话:0571-86280821

邮箱:mx@chinaclutch.com

(三)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12:00前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住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