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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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3-05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4日(星期四)至09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21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1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旭峰先生

董事、总经理:赵云池先生

董事、财务负责人:陈艳女士

董事会秘书:姚炳峰先生

独立董事:陈高才先生、刘俐君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21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4日(星期四)至09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姚炳峰、黄琦琦

电话:0571-87974176

邮箱:ir@dwsd.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3-056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债权本金金额为100,000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其他合同约定需支付的款项、诉讼费用等)

●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公司、上市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因广厦控股未及时还款,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银行”)与广厦控股及其担保人之间存在多笔金融合同纠纷,甘肃银行于2022年10月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4月,甘肃银行向法院申请追加上市公司为其中三个案件的被告【案号为:(2023)甘01民初46号、(2023)甘01民初24号、(2023)甘01民初25号】,并提出追加财产保全申请。

公司于2023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针对案号为(2023)甘01民初25号的案件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甘肃银行撤回对被告东望时代、楼江跃、徐英阳以及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针对案号为(2023)甘01民初24号的案件作出的《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23)甘01民初24号之二,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告。

二、诉讼裁定情况

原告甘肃银行于2023年8月30日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甘肃银行撤回对被告东望时代、楼江跃、徐英阳以及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1、本次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甘肃银行其他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综合律师的意见积极进行应诉,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2、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

3、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

4、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

5、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