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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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3-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3-07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5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6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4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止。该等授信所融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运营资金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为保证该等授信业务顺利推进,经协商,如有需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对上述授信业务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

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3-07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9月11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是为了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3-07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金额: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借款本金200,048,683.43元、利息8,870,907.52元及逾期利息(截止至2021年12月27日的借款逾期利息15,203,699.94元,自2021年12月28日起的逾期利息以200,048,683.4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2%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阀门已就与星越公司合同纠纷诉讼案中涉及的借款本金余额203,170,000.00元计提了94,264,000.00元信用减值损失。

●风险提示:本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本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 491 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8)。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于近期收到了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12执600号,经审查,公司申请执行上述案件的判决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41)。

二、案件执行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2023)粤12执60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阀门与被执行人星越公司、孙岭山、杨成杰、陈清平、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实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生效的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12 民初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被执行人星越公司、丰源实业公司以及被执行人陈清平名下的不动产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现责令上述不动产相关占用人于通知书送达或张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自行迁出,室内动产亦自行撤离,逾期视为放弃动产所有权。逾期未迁出,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停止水电供应以及强制搬迁,并依法对房屋使用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惩罚措施。

如对上述不动产主张相关权利的,应于通知书送达或张贴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材料。

若为上述不动产的租户,请承租人于通知书送达或张贴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提出的,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视为不存在租赁关系,在拍卖本不动产时将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本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