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04,188股。
● 本次行权人数:122人。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04,18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30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5月18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3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意对陈丹凤、刘宇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400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7,6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持有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同意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53,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68.172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4、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同意注销1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6.67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5、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39,000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6、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同意注销股票期权72,750份;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 557,310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460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665,52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7、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4,210股;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预留授予第二期及暂缓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014,39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1,068,6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8、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9、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25,7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本次行权股份数量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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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上表中的期权数量已做相应调整。
(2)上表已剔除本激励计划中离职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注销的13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
(3)上表已剔除本次因个人层面考核绩效评定未达“A”的17名激励对象对应需注销的股票期权25,740份(调整后)。
(4)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杨家骅先生、钱惠平先生、汪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人数为122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9月20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04,188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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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4日出具的天健验[2023]42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7月29日激励对象完成了股票期权出资义务,公司实际已收到122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缴款合计人民币5,292,983.00元,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陆拾万肆仟壹佰捌拾捌元整(¥604,188),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688,795.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8,363,226.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68,363,226.00元。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604,188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7,759,038股变更为368,363,226股。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