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5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2.50万份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预留授予日:2023年8月21日
3、预留授予数量:44.0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42.50万份,限制性股票1.50万股
4、预留授予人数:9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1人
5、预留行权/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1.50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61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与已披露的预留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
2、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55号),截至2023年8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594,15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79,150.00元。
四、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瑞芯微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467、1000000468、1000000469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9月13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励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679,892股,并通过厦门市润科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00,320股,共持有公司股份180,580,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102%。授予登记完成后,励民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2086%。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 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及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均未包含自2023年7月1日起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的股份变动,具体行权结果对股本结构的影响将于每季度结束后进行单独披露。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和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经测算,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限制性股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线性摊销法分批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经测算,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测算,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