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3-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09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深圳前海国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微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实”)2.4%的股权以1240万元价格转让给国微投资,以盘活公司资产,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提高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在经营层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国实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名称:深圳前海国微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士云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78021U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股权结构:

国微投资成立于2015年,实际控制人为黄学良先生,未发现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国微投资的最近一年(经审计)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经公开信息查询,未发现国微投资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实成立于2010年8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1506917U;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21A;法定代表人:宫俊;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电视、信息网络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推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制、销售;数字电视相关行业的标准研制(凭许可经营);电子信息及信息网络相关领域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的销售(凭许可经营);数字电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以及测试认证服务;数字电视相关工程的承包和代理;数字电视相关会议、展览的组织和承办;数字电视相关领域的投资和运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电子认证服务;商用密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转让前深圳国实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国实最近一年(经审计)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经公开信息查询,未发现深圳国实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深圳国实2.4%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前海国微投资有限公司

1、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于2010年08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2、转让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之一,认缴出资人民币36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360万元,占目标公司2.4%的股份。转让方现将其占目标公司2.4%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3、双方一致同意,在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且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成就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人民币124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万元整)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转让方应当在收到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关于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通知函并送达目标公司,督促和协助目标公司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与工商备案。

4、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成立生效且受让方完成付款义务之日起,受让方即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及章程规定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深圳国实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240万元,账面价值为607.97万元,预计可为公司带来约632.03万元收益,具体金额以公司2023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带来正向的现金流,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公司已收到国微投资1240万元股权转让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