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缘由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合并方吸收合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域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域视光电”)。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炬光科技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域视光电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人员等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炬光科技依法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域视光电的吸收合并已完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部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关于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公司继续承担。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申报,具体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
(3)邮政编码:710077
(4)联系电话:029-81889945
(5)邮箱地址:jgdm@focuslight.com
(6)联系人:韩石磊、赵方
(7)请在信函封面/传真文件/电子邮件名称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戳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传真系统或邮箱显示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钱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钱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钱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钱骏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钱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钱骏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兴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叶一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一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7,880股股份,分别通过西安宁炬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4,000股股份、通过西安新炬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7,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8,8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叶一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件:
叶一萍女士简历
叶一萍,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12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西安汇诚电信有限责任公司任商务代表;2008年8月至2012年10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商务经理;2013年4月至2020年4月历任汉能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产品管理中心总监、业务总监等职位,并于2017年9月至今任北京煜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蚂蚁智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运营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炬光科技首席行政官(CAO);2021年7月至2023年9月15日任炬光科技内审部负责人;2022年6月至今任Limo GmbH及Limo Display GmbH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兼任炬光科技全球销售部副总裁;2023年5月至今任Focuslight USA LLC 首席运营官(COO)。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现金管理策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