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5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兰建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16 日
附件:兰建宏简历
兰建宏,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8年历任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江苏普信制药有限公司主管、安徽美致诚药业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质量部经理,2018年至今历任海创药业的质量保证部副总监、总监,2020年9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6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后豁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兰建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兰建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创药业”)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XINGHAI LI(李兴海)先生、陈元伦先生、代丽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郑亚光先生、魏于全先生、彭永臣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YUANWEI CHEN(陈元伟) 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郑亚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兰建宏担任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马红群、李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马红群、李雯与兰建宏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马红群、李雯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兰建宏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XINGHAI LI(李兴海)先生为公司首席科技官,聘任代丽女士为公司运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郭宏先生为公司首席医学官,聘任WU DU(杜武)先生为公司药化资深副总裁,聘任樊磊先生为公司药化资深副总裁,聘任匡通滔先生为公司CMC副总裁、聘任史泽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XINGHAI LI(李兴海)先生及代丽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代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的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霞女士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五、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邬杨斌先生、刘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薛云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恺先生、周淼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和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上述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8-85058465-8012
电子邮箱:ir@hinovapharma.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附2、3号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6 日
附件:部分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宏,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6年至1991年在首都医科大学攻读临床医学学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在英国东伦敦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8年至2021年在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攻读高级工商管理博士学位,1991年至1999年历任北京胸科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医药管理研究所医院管理研究室主任、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医药代表、北京凯维斯医药咨询公司临床研究项目经理,1999年至2004年历任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中国)临床研究助理、临床研究主任、临床研究质量控制经理,2004年至2006年担任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中国)临床研究经理,2006年至2009年担任诺和诺德制药有限公司(中国)高级临床研究经理,2009年至2010年担任葛兰素史克制药有限公司(中国) 医学总监,2011年至2017年担任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中国)肿瘤事业部临床研发总监,2017年至2021年担任北京珅奥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医学官及临床研发副总裁,2021年10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临床中心。现任公司首席医学官。
WU DU(杜武),男,1972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博士后研究员,1996年至2002年于美国匹兹堡大学攻读化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4年于美国斯克利普斯研究所(The Scripps Research Institute)进行博士后研究,2004年至2009年担任美国默克公司研究实验室(Merck Research Laboratories, Merck Inc.)资深化学家,2009年至2016年担任美国PTC医药公司(PTC Therapeutics)资深科学家,2016年7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药化资深副总裁。
樊磊,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博士后研究员,2001年至2006年于美国布兰代斯大学攻读化学博士学位,2006年至2007年于加拿大阿尔贝塔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07年至2009年担任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0年至2014年担任成都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4年5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药化资深副总裁。
史泽艳,女,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1年至2003年担任四川彩地印务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至2004年担任成都统一食品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至2021年5月历任成都南光有限公司会计、部长助理、副部长、财务负责人,2021年5月至11月担任海创药业财务副总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财务总监。
李霞,女,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中级会计师。曾任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8年7月入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名“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助理、董事会办公室经理。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4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博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代丽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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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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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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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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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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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二、议案三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媛媛、钟晓依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