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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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信衍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刘福安先生、财务总监崔美芝女士、副总经理胡忠林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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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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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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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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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葛 涛 陈雨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