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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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800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0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楼冠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60,000,000元增加至400,010,000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由董事长楼冠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楼冠良先生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3,390.0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金额在最近12个月内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时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向子公司安吉热威和热威汽零提供借款系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实现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589.3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35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2%(低于30%)。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3,99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零壹万元整(¥40,0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65,617,002.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
注1:“安吉热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热威汽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热威股份”为本公司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589.38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
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研发项目所涉及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3,99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零壹万元整(¥40,0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65,617,002.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
注1:“安吉热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热威汽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热威股份”为本公司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研发人员薪酬并领用研发材料。考虑到由于公司研发人员薪酬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研发材料费用先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并按需领用,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研发人员薪酬及研发材料款项拟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置换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四、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安排,向财务部门事先报备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项目清单;
2、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薪酬和研发材料费用,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
3、财务部门根据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明细账中记录的由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定期将前期从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
4、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集资金拟投入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威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3,99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零壹万元整(¥40,0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65,617,002.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
注1:“安吉热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热威汽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热威股份”为本公司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因此,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锋先生不再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楼冠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潘磊先生(主任委员)、胡春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楼冠良先生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 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60,000,000元增加至400,010,000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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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公司章程》的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包括条款编号、大小写、相关标点等的调整。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故不再作一一比对。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