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3-068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用友科技”)一致行动人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用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92,069,275股,占公司总股本11.4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上海用友科技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347,5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49%,占公司总股本的0.85%。
● 截至2023年9月15日,北京用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21,079,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9%。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北京用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241,218,320股,占持股数量的16.97%,占公司总股本的7.03%。
一、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3日,上海用友科技将其持有公司19,56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9月13日办理完毕。
2023年9月14日,上海用友科技将其持有公司9,78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9月14日办理完毕。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接到上海用友科技通知,获悉上述股份已质押,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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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4日,上海用友科技将其持有公司16,8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披露的临2023-050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接到上海用友科技通知,获悉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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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上海用友科技确认,上海用友科技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资金需要用于后续质押,并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9月15日,北京用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21,079,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9%,北京用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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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上海用友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五、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上海用友科技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购回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8 证券简称:用友网络 公告编号:2023-069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E102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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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主持。所有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公司副董事长郭新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章珂、王仕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吴政平、董事会秘书齐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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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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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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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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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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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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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4、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乐文、邵丹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