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3-05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账户情况: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六支行
账户名称: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1050267360000000058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六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9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收益波动。
一、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一)数据港控股子公司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六支行
账户名称: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105026736000000005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以上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购买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均已赎回,并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0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号)。
三、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计划等,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号)。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9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收益的波动。
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定期与商业银行沟通比价,根据各商业银行的产品价格及其他服务,报财务总监批准并按公司“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会签审批流程后,适时选择、调整合作银行和产品;
3.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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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投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601939)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期限不超过9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本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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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16号准则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认购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7.59%,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号)。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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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