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安路588号上海皇廷世际酒店三楼水晶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4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86,056,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3,089,665股(即公司总股本5,724,847,66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31,757,998股后的股数)的比例为21.20575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2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16,748,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3,089,665股(即公司总股本5,724,847,66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31,757,998股后的股数)的比例为14.60281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69,308,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3,089,665股(即公司总股本5,724,847,66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31,757,998股后的股数)的比例为6.60294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1,082,03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1.229241%;反对股数81,99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12869%;弃权股数22,035,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5789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436,77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0.764561%;反对股数81,990,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5.160840%;弃权股数22,035,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07459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1,081,635,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1.195940%;反对股数80,670,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01608%;弃权股数23,75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02453%。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436,383,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0.691526%;反对股数80,670,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4.916829%;弃权股数23,75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39164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关于拟增资并收购Nullmax (Cayman) Limited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于冰先生对此项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642,822,473股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08,87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266040%;反对股数118,680,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846948%;弃权股数15,68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8701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406,441,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5.154925%;反对股数118,680,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1.945093%;弃权股数15,683,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89998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于冰先生对此项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642,822,473股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02,593,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4.110507%;反对股数124,63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943280%;弃权股数16,00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46213%。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400,1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3.994202%;反对股数124,635,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046350%;弃权股数16,004,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95944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1,089,96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1.898362%;反对股数75,987,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06698%;弃权股数20,102,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9494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444,714,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2.232031%;反对股数75,987,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4.050740%;弃权股数20,102,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3.717229%。
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和张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安路588号上海皇廷世际酒店三楼水晶厅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张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选举张晓霞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0日
附件:张晓霞女士简历
张晓霞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生,本科学历。2010年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上海七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6月至今担任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至今担任西藏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截至目前兼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西藏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灵译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宁波与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渐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张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下述情形外,张晓霞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1)张晓霞女士担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陈于冰先生、陈代千先生分别持有该公司1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可先生及傅耀华女士合计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2)张晓霞女士担任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该公司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叶可先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3)张晓霞女士担任西藏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西藏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的股份;(4)张晓霞女士与公司董事陈代千先生分别担任灵译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5)张晓霞女士与公司董事陈代千先生分别持有宁波与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90%的股份,张晓霞女士担任该公司监事;(6)张晓霞女士担任宁波渐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陈代千先生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
张晓霞女士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