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等渠道为场内
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3年9月2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为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ETF”,场内简称“MSCI招商”,扩位证券简称“MSCI中国ETF招商”)(基金代码:51516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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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等渠道为场内
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3年9月2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为招商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中证全指医疗器械ETF”,场内简称“医疗器械指数ETF”)(基金代码:159898)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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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高
旗下部分基金估值精度并修订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提高旗下部分基金的估值精度,将基金份额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同时对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并对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一、本次提高基金估值精度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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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本次对各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基金估值精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对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履行适当程序。各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修订的各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托管协议。
三、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本次提高各基金的估值精度及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9月2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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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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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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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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