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将于2023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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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飞南资源
2、股票代码:301500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001.00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001.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3.97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截至2023年9月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56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3年9月5日(T-4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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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9月5日(T-4日)。
注1:2022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4日(2023年9月5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时剔除负值和极值(达刚控股、东江环保、ST金圆、惠城环保)。
本次发行价格23.9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5.1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9月5日(T-4日)发布的“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56倍,超出幅度约为52.77%;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2.88倍,超出幅度约为97.38%,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雁军
住所:四会市罗源镇罗源工业园
电话:0757-85638008
联系人:潘国忠
(二)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电话:021-50299717;021-50299718
保荐代表人:吴小萍、赵伟
(三)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031868
发行人: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