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市场环境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60、临2023-061号公告)。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协议》的约定;
公司及顾军、深圳市博睿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燕、深圳市博昱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熊杰、曾斌、樊华已于2023年8月29日签署《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已签署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终止,各方于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终止,对各方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
2、交易方顾军应于《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返还公司已支付的定金2,600万元,交易方陈燕、深圳市博睿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昱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就顾军上述定金返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终止协议》执行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9月19日收到顾军依据《终止协议》的约定返还的定金2,600万元。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