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7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齐商银行、日照银行、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壹年。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3亿的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华鹏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现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拟为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9,8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