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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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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
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3-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4只基金拟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将自2023年9月21日起正式生效。

一、修订基金范围

表1:修改基金合同的基金名单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改内容

1、在“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将“基金份额类别设置”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约定删除。

2、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信息。

3、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内容等一并修改。

三、《基金合同》修改明细

表2: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以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相应条款表述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四、重要提示

本次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履行适当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创金合信启富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及相关

风险揭示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创金合信启富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上述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上述基金的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上述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部分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不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出现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这将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产生风险。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时,相应更新重要提示及风险揭示章节。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全面了解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0日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5只基金拟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将自2023年9月20日起正式生效。

一、修订基金范围

表1:修改基金合同的基金名单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改内容

1、在“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将“基金份额类别设置”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约定删除。

2、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信息。

3、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内容等一并修改。

三、《基金合同》修改明细

表2:创金合信文娱媒体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表3:创金合信医药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表4: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表5:创金合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表6:创金合信医药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四、重要提示

本次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履行适当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创金合信启富优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