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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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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投”)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贵阳工投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贵阳工投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贵阳工投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并及时告知本公司。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告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6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舸舸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5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共270人,代表股份341,62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512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323,220,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97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7人,代表股份18,404,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361%。

8、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独立董事黄跃刚先生、杨大贺先生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会)、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和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示的提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1,515,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890,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2%;反对1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1,515,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890,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2%;反对1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1,515,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890,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2%;反对1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8,129,5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8%;反对3,495,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4,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15%;反对3,495,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洪臣、包宇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作出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