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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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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参股公司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创物流”)提供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4.1%。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款项。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产品运输。泓创物流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参股公司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创物流”)提供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4.1%。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华盛化工将与泓创物流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泓创物流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4.1%,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款项。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产品运输。泓创物流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锋;

成立日期:2022-10-27;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0LU7BD5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铁路货场办公楼5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销售;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合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33%,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33%,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

经查询,泓创物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泓创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3、本次资助之前,华盛化工未对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永明;

成立日期:2008-08-06;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78176464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黄古路353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能源项目投资;批发零售煤炭、焦炭、钢铁、生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五金产品、有色金属、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贾永明持股60%,赵金花持股20%,贾永强持股20%。

经查询,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景轩;

成立日期:2018-05-18;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0K2M6B4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南营留焦化厂办公楼2层;

经营范围:焦炭生产;煤制品加工;煤炭、煤制品、煤焦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碳素制品、石墨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通讯器材、消防设备、照明设备、矿用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工业硅、增碳剂、润滑油、铁矿粉的购销;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查询,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

2、提供资助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借款。

3、资助金额:4,500万元。

4、资助期限:1年。

5、年利率:4.1%。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主要用于支付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款项。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华盛化工将与泓创物流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泓创物流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盛化工本次为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华盛化工能够对泓创物流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本次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建设项目的正常开展,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将对泓创物流进行有效管控,其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助事项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42,514.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4%,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和控股子公司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锦化工”)在浦发银行办理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保证本金限额为各9,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九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各控股子公司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年4月公司审议的为华盛化工、润锦化工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1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建国;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12-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22MA0JW4E92E;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水屯营村新307国道东01号美锦能源办公楼4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制品、焦炭、炭黑的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制品、焦炭、炭黑、金属材料(贵稀有金属除外)的销售;房屋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946,375.96万元,负债合计700,374.1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604,510.59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119,513.92万元,净资产246,001.87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9,742.47万元,利润总额1,329.73万元,净利润2,279.8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合计750,026.67万元,负债合计516,887.76万元,流动负债合计427,237.87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111,241.96万元,净资产233,138.91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11,647.94万元,利润总额-16,352.84万元,净利润-12,746.3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华盛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民;

注册资本:30,38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9-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2207830125XH;

住所:吕梁市交城县王明寨村西;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合成氨、尿素、LNG。(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00%;交城宜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94,895.91万元,负债合计59,009.36万元,流动负债合计55,656.82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净资产35,886.55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314.23万元,利润总额6,874.46万元,净利润5,268.4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合计97,371.86万元,负债合计63,861.01万元,流动负债合计60,380.66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净资产33,510.85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6,821.27万元,利润总额-3,245.13万元,净利润-2,472.1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润锦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华盛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润锦化工为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润锦化工股权的比例为90%,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同时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要求,本次贷款担保由润锦化工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提供,不接受其他股东提供的担保,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还剩229,306.3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9,705.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0.7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4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6.57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9日。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计划及其摘要及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2年2月7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补充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8月12日,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因公司2021年度进行了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96元/股调整为6.76元/股。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4、2022年8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独立董事王宝英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5、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公示期满,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95)。

6、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日依法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97)。

7、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程序,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2022年9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5,615.95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457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9月20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76元/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

9、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47名激励对象的2,796.5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鉴于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10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部分董事作为激励对象对以上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第一次解除限售为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日为2022年9月20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9月29日届满。

2、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7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6.57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5%。

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1、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以上变更前股本数据为截至2023年9月10日的数据情况,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可能会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故本次解除限售后,高管锁定股数量增加1,237,500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6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九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22人调整为45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00万股调整为5,615.95万股。

2、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0名离职激励对象共计持有的22.8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3、经公司九届五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赵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朱庆华先生、梁钢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4、经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李颜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总工程师,周小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除限售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