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3-07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组织架构调整情况,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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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3-08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9日
至2023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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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9月23日刊登在本公司制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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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23年9月27日、9月28日、10月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23年9月27日、9月28日、10月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三)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四) 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证券部
联系人:罗 星、沈 丹
电话: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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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7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明通)、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柱明柱”)、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明北”)、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明宣”)、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中京”)、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城投”)、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上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人民币237,249万元的融资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披露日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65,830万元。逾期对外担保金额额为4,764万元。
● 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PPP项目顺利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PPP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1.拟为象山明通向徽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15年;
2. 拟为天柱明柱向兴业银行六盘水分行申请的101,449万元(大写:拾亿壹仟肆佰肆拾玖万元整)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8年,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3.拟为西安明北向秦农银行临潼支行申请的37,800万元(大写:叁亿柒仟捌佰万元整)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8年,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4.拟为宣城明宣向物产中大资产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申请的不超过4亿融资金额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承担差补义务,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完毕止;
5.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拟为宁阳中京向山东宁阳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1年,担保期限为1年。
为满足杭州城投日常经营周转与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城投建设向交通银行余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1年,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为满足大地钢构的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大地钢构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31,00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为大地钢构向交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1年;为大地钢构向华夏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4年;为大地钢构向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流动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为大地钢构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萧山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剩余10,000万元担保额度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
上述拟担保事项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融资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允许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与金融机构接洽、选定、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象山明通
被担保公司名称: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行政服务中心A幢51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62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贤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旅客票务代理;交通设施维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象山明通95%股权,象山明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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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柱明柱
被担保公司名称: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凤城街道凤山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44,73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苗纪江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及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物业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柱明柱45%股权,公司子公司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天柱明柱24%股权,天柱明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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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西安明北
被担保公司名称: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中段渭北国际商务中心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苗纪江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管理、运营维护,餐饮服务,企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文化服务,物业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西安明北20%股权、公司子公司宁波明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西安明北60%股权,西安明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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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宣城明宣
被担保公司名称: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路6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苗纪江
营业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宣城明宣88.90%股权,宣城明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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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宁阳中京
被担保公司名称: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城东关路3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苗纪江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基础设施投资及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物业服务、运营维护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宁阳中京90%股权,宁阳中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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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杭州城投
被担保公司名称: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路336号5幢8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明浪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备、规划设计管理、交通设施维修、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医院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城投建设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城投建设15%股权,杭州城投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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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地钢构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农场钱农行一路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裴传飞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进出口代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大地钢构100%股权,大地钢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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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其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金额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集团业务的发展需要,为确保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渠道畅通考虑,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78,97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6,075.91万元;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集团外公司担保。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4,764万元。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3-07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拟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萧山区管委会”)签署《收储协议》。萧山区管委会拟收回大地钢构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农场钱农一路6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土地收回补偿总额为33,944.56万元,人民币叁亿叁仟玖佰肆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地块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农场钱农一路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87,215平方米(计130.82亩;使用权类型:工业),土地使用权证面积87,215平方米。建筑面积50,968.31平方米,建筑产权证书面积50,968.31平方米。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该土地已抵押给银行,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资产权属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标的资产
甲方收购乙方地块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农场钱农一路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87,215平方米(计130.82亩;使用权类型:工业),土地使用权证面积87,215平方米。建筑面积50,968.31平方米,建筑产权证书面积50,968.31平方米。收购范围包括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附属物、不可搬迁设备及绿化苗木等。
3、补偿金额和支付
甲方对乙方收购地块进行补偿,补偿总额合计33,944.56万元,人民币叁亿叁仟玖佰肆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该补偿总额为协议项下甲方收购乙方不动产所需支付的全部对价。除上述款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补偿/违约金外,甲方无需就本次收购另行支付其他对价或款项。协议签订后,甲方分三期支付补偿款,其中第一期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10,183.37万元,其中6,788.91万元作为定金;第二期在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注销并向甲方提交注销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13,577.82万元;第三期付余款10,183.37万元在乙方腾房完毕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4、双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搬迁腾空,将土地、房屋、地面附着物及不可搬迁设备等评估报告列明的不可搬迁资产移交给甲方,移交时须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应在腾空移交前三个月内将土地证、房产证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注销前还应解除不动产权项下的全部权利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应注销手续。
乙方应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土地、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等移交给甲方前全面负责员工安置,所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将员工安置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员工安置。
甲方支付第一期补偿款后,应按约定时间支付后续补偿款,如甲方终止后续收购,则定金归乙方,除定金外的其他已付补偿款在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商定后可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是依据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南区地块规划需要,土地资产属于政策性收储对象,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价格是依据评估报告和双方友好沟通,我们认为交易价格合理。本事项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土地收储议案。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土地等相关资产的收储安排是大地钢构为配合萧山管委会对江南科技城钱江农场区块的有机更新和规划需要而进行的交易。
2、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土地收储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7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3年9月19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的通知,2023年9月22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朝辉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其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金额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