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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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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5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至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周一)至10月10日(周二)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23年10月1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二期

联系人:童旭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

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3年10月10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10-56403335)交回本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5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修改和完善;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5)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5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5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致认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