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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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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3年9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梁流芳先生、徐寅子女士、颜俊文先生和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2023年度与白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11,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6,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徐建国、徐寅子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3年9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杨平江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白云建设发生的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徐寅子女士回避表决,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23年预计与关联方白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建设”)发生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1,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根据公司截至目前与白云建设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及今明两年项目建设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额已不能满足全年经营需求,公司将增加与白云建设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万元。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实际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白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伯安

注册资本:113,3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81号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牧草杂交狼尾草、草种;环境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桩基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体育场地设施的施工及工程设计、矿山覆绿工程(以上范围凭资质经营);机械租赁;消防技术咨询、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水电机械设备安装;销售:消防器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花岗岩石材墓料、石雕工艺品;自有房屋出租;生产销售:草制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云建设法定代表人吕伯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建国的妹夫、公司董事徐寅子的舅舅,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度与白云建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00.00万元,业务类型涵盖向关联人采购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等。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白云建设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截至目前与白云建设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及今明两年项目建设计划,增加后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实际经营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子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方案。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白云建设发生的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