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截至2023年7月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2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8,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8,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