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申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49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及2023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将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生物”)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3,150万元调剂至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富”),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杭州鑫富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90,000万元调增至203,150万元;公司为亿帆生物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00,000万元调减至86,85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杭州鑫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3,150万元;为亿帆生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775万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业务发展需要,于2023年9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临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杭州鑫富向浦发银行临安支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杭州鑫富与浦发银行临安支行在上述最高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1年1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卦畈9号

法定代表人:林行

注册资本:玖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酶制剂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杭州鑫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杭州鑫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杭州鑫富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0.26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34%,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