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变动,王义栋先生于2023年9月22日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义栋先生的辞任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辞任后,王义栋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义栋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9,945股,其已承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王义栋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交易所和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此向王义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改革、创新、发展等方面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张红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数为9,399,442,527股(其中内资股为7,987,902,527股,外资股为1,411,540,000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422,983,5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7.69%,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059,085,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3.82%;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63,898,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8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380,009,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7.2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2,973,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46%。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审计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提案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1)总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
(2)内资股表决情况
■
(3)外资股表决情况
■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以上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和孙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会。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议案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主席:王军
成员:张红军、冯长利、汪建华、王旺林、朱克实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冯长利
成员:王军、汪建华、王旺林、朱克实
3. 提名委员会
主席:汪建华
成员:王军、田勇、冯长利、王旺林、朱克实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