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5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9月7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的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王庆生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3年9月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041,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32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6,973,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37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67,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67,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67,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4%。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010,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30,6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6,037,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7%;反对30,600;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5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提名宋德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德润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议案经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宋德润先生简历
宋德润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宋德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德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5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16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3年9月19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孙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王庆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宋德润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3年9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5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科创”)拟向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1亿元项目贷款,公司以80%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贷款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高新科创参股股东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建投”)以20%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剩余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88号柏堰产业服务中心504室
法定代表人:束松林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9月6日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建设项目投资;财务顾问服务;物业管理;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科技产品销售;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建设、运营、销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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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十年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 227,460 万元,余额为人民币 132,540 万元,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 115,805 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 115,8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9%。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高新科创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