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自2023年9月16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担任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上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8,472,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30%;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虞仁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191,308,4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3.37%。
● 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58,576,9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77%;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7,764,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0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94%。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虞仁荣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未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7,447.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2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6.30%,对应融资余额为261,59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039.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6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57%,对应融资余额为119,00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