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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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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存在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或未达标、离职等情形,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注销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36.88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合计336.88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亿元,其中外币合计不超过21.00亿美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70.00亿元,其中外币合计不超过20.00亿美元;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其中外币合计不超过1.00亿美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轩”)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唐山国轩100%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2023M11AGXGK0001-TR05)

债权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P2023M11AGXGK0001-TR01的《信托贷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3100520230002494)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融资业务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商业汇票承兑等。

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67,5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冀-06-2023-127(保))

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紫金广场支行

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紫金广场支行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紫金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唐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借款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牵头行、代理行、各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冀-06-2023-127),包括此后不时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民币5,736,771.10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586,361.1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2.5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5,888.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6,188.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8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的通知,国轩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补充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轩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国轩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股份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