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聚合多资产3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聚合多资产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聚合多资产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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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09月22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09月27日起,对通过国金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鹏华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1、适用的基金范围
鹏华基金管理的、由国金证券销售的所有基金产品,包括已发行的以及将来发行的产品。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鹏华基金或国金证券另行公告确定。
2、活动时间
自2023年09月27日起,结束时间以鹏华基金或国金证券公告为准。
3、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国金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的基金,可享受的申购费率优惠折扣以国金证券公示为准。申购费率按照每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2)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国金证券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国金证券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重要提示
(1)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费率标准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2) 国金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鹏华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10
网站:www.gjzq.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9月27日起增加财达证券为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生物疫苗ETF,基金代码:159657)、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粮食ETF,基金代码:159698)、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沪深300ETF,基金代码:159673)、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油气ETF,基金代码:159697)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s10000.com、95363(河北省内)0311-95363(河北省外))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