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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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9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8,88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4,797,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自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0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10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9月26日至登记日:2023年10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姚芦玲

咨询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电话:0575-8738276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