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3-113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召开了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7日以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3-115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公司”或“甲方”)与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晶新能源”或“乙方”)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提供单晶硅方棒,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将甲方提供的单晶方棒加工成硅片供应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合同总金额为5,274.03万元。

● 由于公司副总经理吴刚先生在双晶新能源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双晶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硅材料公司接受双晶新能源劳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八届十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无关联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9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硅材料公司与双晶新能源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提供单晶硅方棒,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将甲方提供的单晶方棒加工成硅片供应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合同总金额为5,274.03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于2023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其金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吴刚先生在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单晶硅相关的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

委托方(甲方):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5,274.03万元

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柒拾肆万叁佰元整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电汇。

3、交货期限: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硅片发货计划,安排生产,在收到甲方加工费后安排发货。

4、违约责任:

4.1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延时交货的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能按期支付加工费(不可抗力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乙方除有权继续要求付款外,还有权暂停部分或全部发货,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有权留置甲方单晶方棒、硅片;

4.3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交易旨在通过双晶新能源先进的切片工艺,降低自身硅片的投资成本和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与双晶新能源的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与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八届十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无关联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关联交易合同签署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2、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双晶新能源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8,363.16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书;

(四)《委托加工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3-114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以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十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9月29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