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6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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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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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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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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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0月21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6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7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甘国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人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丁士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士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转,会议推选甘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变更董事长、法人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丁士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鉴于此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补选。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印大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补选甘国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职责。经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甘国庆先生、於恒强先生(独立董事)、谢晓昕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甘国庆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甘国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甘国庆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印大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6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战略委员会委员辞职的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丁士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士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士启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丁士启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时生效。
二、关于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3 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甘国庆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具体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甘国庆先生、於恒强先生(独立董事)、谢晓昕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甘国庆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62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补选。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印大维(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印大维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补选为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印大维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印大维先生简历
印大维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3月至2004年6月,历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团委副书记(副科长)、线材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正科);2004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铜线杆项目及铜箔项目负责人;2009年1月至2016年2月,历任合肥铜冠商务部销售科长、铜冠有限商务部部长;2016年2月至2023年2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委员、副经理;2020年6月至2023年2月,任铜冠铜箔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印大维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6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变更董事长、法人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丁士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士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士启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士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丁士启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丁士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的补选工作。
丁士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丁士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变更法人代表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人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甘国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1:甘国庆先生简历
甘国庆先生
甘国庆,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03年7月至2012年8月,历任铜陵有色经营贸易分公司(商务部)高级职员、副经理(副部长),铜陵有色上海投资贸易公司副经理;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铜冠有限副经理(2014年6月起主持工作)、合肥铜冠经理,2017年2月起任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董事、经理,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经理,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执行董事,铜陵铜冠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董事长,铜陵铜冠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国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6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甘国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甘国庆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甘国庆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甘国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甘国庆先生的总经理任期原定届满日为2026年6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国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甘国庆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甘国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总经理聘任情况
为保障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印大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印大维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列明禁止担任总经理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印大维先生简历
印大维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3月至2004年6月,历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团委副书记(副科长)、线材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正科);2004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铜线杆项目及铜箔项目负责人;2009年1月至2016年2月,历任合肥铜冠商务部销售科长、铜冠有限商务部部长;2016年2月至2023年2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委员、副经理;2020年6月至2023年2月,任铜冠铜箔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印大维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