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4月20日前发生的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事项已经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相关金额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自2023年4月21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已累计达到人民币99,77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的成交金额已达到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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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泰安市阳雪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实施主体;
注2:潍坊市阳雪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实施主体;
注3:湘潭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湘潭立华肉鸡屠宰项目”实施主体;
注4:扬州阳雪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实施主体。
二、审批程序
《关于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一)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三)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合计113,674万元(含本次新增)。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14,474万元(含本次新增),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共计99,200万元(含本次新增),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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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