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96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040,42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5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4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万股,并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12,185.5747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816.995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68.5789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2名,限售股数量共计8,04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5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904.3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0号文同意,公司308,904.3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11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冠宇转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9月30日,“冠宇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967股,公司股本总数由1,121,855,747股变更为1,121,856,714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上述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珠海冠宇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珠海冠宇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珠海冠宇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040,42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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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股份数量。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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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9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05,543股,占公司总股本1,121,856,714股的比例为0.25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02元/股,最低价为16.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65,635.8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05,543股,占公司总股本1,121,856,714股的比例为0.25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02元/股,最低价为16.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65,635.8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9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冠宇转债”累计已有人民币23,000元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967股,占“冠宇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冠宇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089,020,000元,占“冠宇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93%。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冠宇转债”共有人民币7,000元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94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904.3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0号文同意,公司308,904.3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11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冠宇转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3.6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5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冠宇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8年10月23日。截至2023年9月30日,“冠宇转债”累计已有人民币23,000元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967股,占“冠宇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其中,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冠宇转债”共有人民币7,000元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94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冠宇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089,020,000元,占“冠宇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93%。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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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其他变动”系战略投资者持有的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转融通出借所致。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冠宇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321988
联系邮箱:investor@cosmx.com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