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仲裁的公告

202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3-06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仲裁所处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等待开庭;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为仲裁案件之申请人;

● 涉案金额:涉及人民币84,500,000.00 元及相关利息、仲裁费用;

● 对公司影响:相关仲裁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资源控股”、“申请人”)于近期向汕头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一”)、周吉锋(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二”)、江西筠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三”)按照签订签署的相关协议履行款项支付义务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汕头仲裁委员会对本次仲裁的受理通知(《汕头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2023)汕仲案字第119号)。

二、仲裁的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理由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锦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并签署《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已按照合伙协议书相关约定于2021年9月8日完成实缴,总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的33.33%。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全资子公司松炀资源控股对外投资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3.33%的财产份额作价人民币10,8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松炀资源控股与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吉锋、江西筠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截至目前,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仅向松炀资源控股支付了23,500,000.00元,尚余的84,500,000.00元仍未按照相关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公司已多次催告并要求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支付义务,但至今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未依约履行相关支付义务,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松炀资源控通过提起仲裁等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向汕头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立即一次性支付财产份额转让款84.500.000.00元,以及自2023年5月25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约为3,887,00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支出591,00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二和被申请人三对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仲裁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裁决对登记在被申请人三名下并已抵押给申请人的土地和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优先清偿申请人的财产份额转让款、利息和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5、裁决由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仲裁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

2、受理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3-07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前期披露的对外投资,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绩存在较大亏损。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56.42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扩大亏损3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36.11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扩大亏损45.82%。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29.1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56.42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扩大亏损3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36.11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扩大亏损45.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18.26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2.18%。2023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受国内经济环境影响,经济疲软,同行业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持续倒挂,销售毛利率为负数。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但公司业绩存在较大亏损风险。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动科技”)拟将已经向南焜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焜实业”)支付的增资款5,000万元变更为向南焜实业收购其所持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乐彩”)2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并与南焜实业重新签订《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与南焜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关于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收购股权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乐动科技将持有金陵乐彩2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和《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本次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或运作过程中会面临在项目选择、项目管理和项目退出等各种环节的法律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除上述相关内容,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对外投资事项风险

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或运作过程中会面临在项目选择、项目管理和项目退出等各种环节的法律风险,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业绩亏损风险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56.42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扩大亏损3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36.11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扩大亏损45.82%。若未来公司无法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应对内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业绩存在较大亏损风险;

3、全资子公司申请仲裁事项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已向汕头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但由于本次申请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股票于 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