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3-042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3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对姚有领先生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姚有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对李志信先生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李志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审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3-043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李志信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志信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志信先生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李志信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志信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李志信先生的辞职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有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志信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姚有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志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姚有领先生,男,汉族,1963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担任莱钢轧钢厂副厂长;莱钢集团冷轧薄板厂厂长;莱钢技改工程指挥部副处级干部、正处级干部;日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工业大学客座教授;公司非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姚有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姚有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李志信先生,男,汉族,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加入公司,历任生产分厂厂长、调度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李志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志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