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3.09%,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2.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77.9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新材料”)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银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6个月。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0,000万元,兴实新材料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由公司提供5,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邵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泰达环保”)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申请融资2,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为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599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599万元,兴实新材料可用担保额度为1,401万元。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泰达环保2023年度为邵阳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6,1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邵阳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1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46,100万元,邵阳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2年1月3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黄房子村
(3)法定代表人:刘丽
(4)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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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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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兴实新材料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兴实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邵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7日
(2)注册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塘万组
(3)法定代表人:王贺
(4)注册资本:11,20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固体废物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电力、热力、灰渣、灰渣制品的销售;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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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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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邵阳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邵阳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兴实新材料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滨海农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邵阳泰达环保向长沙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长沙银行签署《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本金形成的全部债务如借款本金、承兑汇票业务项下的敞口金额、保函项下的金额、信用证项下的金额、债务人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文件项下的所有债务、债务融资工具或债权融资计划项下应兑付的本金、债券本金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利息、借款利息、债务融资工具或债权融资计划项下应支付的利息、债券利息等,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因违约而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罚金、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产权过户税费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其他相关合理的费用等。即使全部债务金额超过最高债权本金数额或者相关利息、费用形成的时间在最高额债权确定之后,保证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对超过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2. 担保金额:2,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3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符合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满足资金需求。兴实新材料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3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52.786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3.09%。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