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6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债券代码:128117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27.92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27.91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一、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17,债券简称:道恩转债)并于2020年7月20日上市。根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10月9日,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的股数累计为214,350股。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道恩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A×k)/(1+k)=[27.92+10.486×(50,990/447,715,428)×100%+10.416×(163,360/447,715,428)×100%]/[1+(50,990/447,715,428)×100%+(163,360/447,715,428)×100%]=27.91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调整至3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一、 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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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发证券、东亚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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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0%;
(2)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0%+212.5%×(X-100%),其中X为期末价格/期初价格。
注2:(1)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1.6%;
(2)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1.6%+36%×(X-100%),其中X为期末价格/期初价格。
六、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8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2023年9月30日,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8元/股,成交金额789,10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8元/股,成交金额789,1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6.00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0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652,175股。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163,044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