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西藏新海新”)所持公司股份被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标记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标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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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司法标记股份的目标数量为25,829,676股。
2、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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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司法标记及冻结所涉案件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为177,463,309.75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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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司法标记及冻结所涉案件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177,463,309.75元存在异议;
(2)本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的合计股份数远超出前述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故控股股东对本次标记及冻结的股份数存在异议;
(3)本次司法标记及冻结申请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财富”)并非本次所涉案件直接交易对手方,本次所涉案件直接交易对手方上海永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永钧”)已出具书面说明:已明确向招商财富表示上海永钧未以任何方式明示或默认的方式授权其就上海永钧和西藏新海新的协议履行事宜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故控股股东对本次冻结/标记程序存在异议;
(4)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尚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冻结/标记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书;
(5)控股股东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以尽快解决上述异议,并将采取措施尽早解除股份冻结/标记状态。
2、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截止本公告日,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外,公司尚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冻结/标记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材料、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将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督促其及时提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