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0版)
董事会推选陈丙根、华亚平、林明、申晓侠、张晰泊、胡智勇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由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后即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推选吕昕、何斌辉、李尧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选人,候选人由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后即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林明、张晰泊、胡智勇、华亚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保证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林明、张晰泊、胡智勇、华亚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保证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
项,授权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林明、张晰泊、胡智勇、华亚平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修改《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第7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第8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第3、10、21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第101、102、104、107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丙根、华亚平、林明、申晓侠、张晰泊、胡智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吕昕、 何斌辉、李尧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 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丙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12月至2021年4月,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副所长;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党委书记、常务副所长;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微电子研究院院长、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所长;2022年11月至今,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
陈丙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吕东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华亚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1987 年7月至1996年5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工程师;1996年6月至1999年11月,任应用材料中国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任深迪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级技术顾问;2012年10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董事。
华亚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758.22万股股份(直接持有640万股,间接持有118.22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林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2年8月至2008年9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8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世通华纳传媒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19年5月,历任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财务总监、首席执行官;2019年6月至2020年10 月,任芯动有限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 2020年9 月,任芯动有限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芯动联科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林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480.69万股股份(直接持有480万股,间接持有0.69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申晓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12年4月,历任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副部长、部长;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总会计师;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副总会计师;2021年11月至今,任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2月至今,任芯动联科董事。
申晓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晰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9月至2008年6月,任天津中晶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模拟电路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北京昆天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深模拟电路工程师;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深模拟电路工程师;2012年7月至今,历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模拟设计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董事。
张晰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7.93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胡智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轩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12年11月至今,历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销售市场总监、监事、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董事。
胡智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9.94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吕昕,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1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独立董事。
吕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何斌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年10月至2000年4 月任中国信达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总部项目经理;2000年4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9年12月2016年7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招银协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独立董事。
何斌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尧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历任瑞士银行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货币与大宗商品销售交易部副董事;2012年8月至 2017年5月,历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市场发展部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 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独立董事。
李尧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东锋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拟选举吕东锋、吴叶楠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监事魏苗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20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3人,由1名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吕东锋先生和吴叶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吕东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08年4月,任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半导体工艺研究室工艺员;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任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半导体工艺研究室刻蚀组组长;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任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半导体工艺研究室主任助理;2010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工艺一部副主任;2019年7月至今,任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工艺一部主任、MEMS产业发展及平台建设总工艺师。2023年4月至今,任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3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监事,2022年4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监事会主席。
吕东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吴叶楠: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2009.6-2014.12,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科员;2014.1-2016.12,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12-2019.12,成都鼎兴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1-至今,航天科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2019.2-2021.1,担任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叶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21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魏苗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魏苗女士简历如下:
魏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袋子升升科技有限公司会计;2017年2月至2019年10月,任北亚联信客户关系管理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会计;2019年11月至今,任芯动致远会计;2020年8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职工监事。
魏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