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3-088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为1.51亿元-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9月30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16.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0元/股,成交金额为3,479,0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3年9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4,403,41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1,100,853.7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3-08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系因其增减持股份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权益分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综合导致其股权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出具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2010年5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664,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57%。
本次权益变动后暨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2,475,4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6%,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系因其增减持股份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权益分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综合导致其股权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
截至本公告日,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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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475,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变动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3-086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及其一致行动人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谷正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的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24,15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3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为1,999,999,999.65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071,210,620元增加至1,193,534,77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及其一致行动人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集团”)、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谷正彦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6%。
多氟多集团于2023年8月2日分别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300万股和770万股,合计1,070万股的转融通出借业务,占截至2023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89%,上述出借股份出借期间不登记在多氟多集团名下,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综合上述原因,李世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累计持股比例合计减少超过1%。
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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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