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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备忘录的公告

2023-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3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12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备忘录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协议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的履行和实施情况而定,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无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与本奥米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奥米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备忘录》(简称“本备忘录”),计划设立合资公司投资7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一轻量化副车架及高效电动涡旋压缩机;前述项目开发成功后进行相关生产线建设,预计年产200万套轻量化副车架及50万套汽车用高效电动涡旋压缩机。未来,本奥米尔将作为公司战略投资人与进行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定向增发股份、项目合作等。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本奥米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代表:穆罕默德·本·奥米尔·本·优素福·穆海里

3、住所:阿联酋阿布扎比酋长国36 As Saddah 4 St Musaffah

4、主要业务:公司于2002年在阿布扎比酋长国设立,业务涉足汽车、旅游、金融、房地产、工程、服务、高新科技、投资等领域。

5、关联关系及最近三年业务交易情况说明:公司与本奥米尔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与本协议相似的相关业务往来或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本奥米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合作原则:本备忘录项下,本着“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即甲方主要提供技术和团队支持,乙方主力并尽其所能去安排本备忘录合作事项所需的资金,确保合作计划切实可行并最终落地执行。

2、合作计划:甲、乙双方(为便于上下文理解,本备忘录“甲、乙双方”均含甲、乙双方及其指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新平台公司,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合资公司SPV1,在境外中东地区成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合资公司SPV2。两个合资公司因定位不同,股权结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未来,乙方将作为甲方战略投资人与甲方进行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定向增发股份、项目合作等。具体如下:

(1)境内成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合资公司 (SPV1)。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甲方以現金和技術出资,持有合资公司80%股权;乙方以现金出资,持有合资公司20%股权。

本项目预期投资总额约人民币7亿元,用于:1)开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一轻量化副车架及高效电动涡旋压缩机;2)在前述项目开发成功后,进行相关生产线建设,预计年产200万套轻量化副车架及50万套汽车用高效电动涡旋压缩机。总投资中除注册资本金之外的资金需求及运营期的流动资金,由股东双方牵头引进省级和/或市级地方产业引导基金和国内外第三方机构投资者,或向银行借贷方式解决;无法或未足额取得银行贷款的,届时经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可通过股东借款方式筹措,具体借款方案以届时双方与合资公司SPV1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2)在中东地区国家(以乙方选择的国家为准)成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合资公司(SPV2)。待甲、乙双方在SPV1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中取得实质性业务进展后,根据当时中东地区汽车零部件市场实际情况及需求选定产品,在项目经济和财务分析均可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将在中东地区国家(以乙方选择的国家为准)成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合资公司SPV2。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美元,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其中甲方以技术出资,持有合资公司20 %股权;乙方以现金出资,持有合资公司80%股权。

本项目总投资中除注册资本金之外的资金需求及运营期的流动资金,由大股东牵头引进当地的主权财富基金、工业发展基金和第三方机构投资者,並向银行借贷方式解决;无法或未足额取得银行贷款的,经双方届时另行协商一致,可通过股东借款方式筹措,具体借款方案以届时双方与合资公司SPV2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3)基础设施与土地。关于合资公司SPV1,由甲方协调在其指定产业园内产业落地;关于合资公司SPV2,由乙方在中东合适的工业区或保税区内投资落地,首选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

(4)产品销售。鉴于甲方本身汽车零部件起家,30多年来积累了众多的国内外整车品牌客户,基于合作共赢的理念,国内产品销售业务將由甲方拓展,国际(含中东地区)客户將由乙方拓展。

3、投资收益:本备忘录项下投资息收益由双方根据其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4、工作计划:为确保本次合作顺利推进,本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共同成立工作组,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沟通合作方案、签署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等。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本奥米尔开展战略合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推进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副车架及高效电动涡旋压缩机等新产品的研发和量产,促进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海外市场的开拓。

五、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协议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的履行和实施情况而定,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