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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3-03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于2023年10月7日以书面、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提议,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博汇集团提名如下:

提名吕静舟先生、向开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3-03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任期即将届满,近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提名函,拟进行换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1、提名林新阳先生、王乐祥先生、刘继春先生、魏同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王全弟先生、郭华平先生、谢单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博汇集团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新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同时根据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新任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公司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推举吕静舟先生、向开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新一届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在此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林新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制浆造纸专业,大专学历,资深造纸工程师。历任玖龙纸业(东莞)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华盛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APP(中国)总裁特别助理,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纸业商会副会长、山东省造纸协会副会长,山东淄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主席等职务。

2、王乐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山大学,现任公司董事、金光集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纸事业部CEO,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董事、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华盛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华盛纸业(南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金光能源(镇江)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金光纸业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光能源(南通)有限公司董事、广西金桂林业有限公司董事、金光亚龙纸制品(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纸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金光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光(中国)浆纸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金翔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海纸制品(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鑫(清远)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金钦州丰产林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亚洲浆纸业(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金清远丰产林(纸材)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金韶关第一丰产林(纸材)基地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亚洲纸器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光创利办公纸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嘉网络科技(广西)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景益星元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景益中恒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景益佳禾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景益信远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景益拓丰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金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景益云创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景益禾远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西金太阳林业有限公司董事、广西金桂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景益润锦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亚洲绿色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景益博达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亚龙(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州金太阳科技林业有限公司董事、阳江金太阳科技林业有限公司董事。

3、刘继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6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大河纸业集团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亚太森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级),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4、魏同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大学,大专学历,注册税务师。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帐税管理处处长,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税务副总经理,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代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纸业(淄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全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0 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82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1982-2015 年就职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已退休。专业领域为法学(民商法),出版主要教材《民法总论》《债法概论》《物权法》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郭华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3 年出生,汉族,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教研室副主任、会计系主任、科研处副处长、教务处副处长,校评建办副主任、现代教育中心副主任,校工会副主席(兼),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谢单,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产评估师等资格证书。历任贵州同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坤元沪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天则清算有限公司总经理。参加国际会计师协会AAIA、国际价值分析师协会IACV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CIA等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吕静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1991年8月-2000年8月就职于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热电厂,2002年2月-2020年2月就职于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2、向开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侗族,本科学历。毕业于海南大学,历任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法务,海南富美林农业有限公司法务,现任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华汇纸业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监事、盐城博华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监事。

以上董事、监事候选人,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3-03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提议,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博汇集团提名如下:

1、提名林新阳先生、王乐祥先生、刘继春先生、魏同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王全弟先生、郭华平先生、谢单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博汇集团的提名和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博汇集团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新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同时根据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新任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公司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证券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制度包括:《博汇纸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博汇纸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博汇纸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博汇纸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博汇纸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博汇纸业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3-03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7日

至2023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3-033、2023-034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一8539966 传真:0533一8537777

邮编: 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按照附件2的说明进行投票。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