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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天禾”),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中色”),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浙江嘉天禾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高能中色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200万元,其中续授信担保额度11,000万元,新增授信担保额度7,200万元。

综上,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实施后,续授信担保额度不会导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增加,新增授信担保额度导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增加8,200万元。

截至2023年10月12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浙江嘉天禾提供担保余额为2,646.60万元,实际为高能中色提供担保余额为24,53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0月12日,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7,2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3.4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86,1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1.0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天禾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般授信额度1,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拟为上述一般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浙江嘉天禾股东施灵静及其配偶周燕明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能中色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1)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敞口额度6,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7,2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高能中色其他股东未为上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高能中色法定代表人李爱杰及高能中色股东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均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浙江嘉天禾、高能中色提供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其担保预计范围内,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浙江嘉天禾提供的担保预计剩余额度为4,500万元,为高能中色提供的担保预计剩余额度为3,3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8DB0X9L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2,067.4651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浒溪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施灵静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和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各类医用废玻璃、废塑料可回收物的收集、储运、处置、综合利用;塑料破碎料、塑料粒子、碎玻璃的生产、销售;塑料、玻璃原料及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项目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嘉天禾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施灵静持有其约39.52%的股权,兰溪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约9.48%的股权。浙江嘉天禾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名称: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7948544376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电投永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爱杰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批发零售。

高能中色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9.26%的股权。高能中色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嘉天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浙江嘉天禾股东施灵静及其配偶周燕明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高能中色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否。

(三)高能中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7,2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高能中色法定代表人李爱杰及高能中色股东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高能中色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高能中色法定代表人李爱杰及高能中色股东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为该笔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3年6月30日,浙江嘉天禾、高能中色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0.48%、65.53%,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浙江嘉天禾资产负债率未发生重大变化,高能中色资产负债率下降到70%以下。浙江嘉天禾、高能中色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上述公司未来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高能中色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高能中色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高能中色本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6,077,097票,反对6,226,03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787,34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8.6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81,230.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7.99%;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7,2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3.4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86,1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1.0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