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3-05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电气淮安清江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江电机”)
● 本次为清江电机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淮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清江电机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公司合计已实际为其担保了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累计未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授权担保总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清江电机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9日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以及2023年05月20日披露的《卧龙电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卧龙电气淮安清江电机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753218936Y
注册资本:32,3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淮安市广州北路2号
法定代表人:莫宇峰
经营范围:各类电机及生产用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及产品的售后服务;船用辅机、减速机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电机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清江电机总资产93,136.74万元,净资产40,301.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2,127.2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764.97万元,净利润4,646.32万元。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清江电机总资产94,784.42万元,净资产38,942.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5,133.4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8,444.81万元,净利润3,497.77万元。
3.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清江电机的持股比例为100%,为清江电机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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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行淮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3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行淮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清江电机在中行淮安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被担保人:卧龙电气淮安清江电机有限公司
保证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是否有反担保:否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期限:2023年10月13日一2024年09月06日
贷款类型: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以上担保事项均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清江电机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清江电机目前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提供授信和担保额度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以上议案经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对该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超过该等额度范围的其他授信贷款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2,48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3.65%;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7,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8.56%;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